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10月27日下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致远楼415会议室举行集体学习。校党委书记陈红主持集体学习并作总结讲话,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团成员、学校法学院副院长简琨益教授作专题辅导。

陈红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要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深化革命传统教育、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要扎实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推进伟大长征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用伟大长征精神凝聚力量、鼓舞干劲、激励奋斗,在新的长征路上奋力创造新业绩。
陈红在讲话中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深学细悟、压实主体责任。要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通起来,组织师生员工深入学习贯彻。二是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有机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夯实共同体教育主阵地。通过人才培养、思政课堂、教材建设、主题教育、社会实践等渠道,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坚持依法治理,防范化解风险。把法治思维贯穿办学治校、统战工作全过程,构建联动工作格局、规范阵地管理、常态化排查风险隐患。四是发挥学科人才优势,做好研究阐释与示范创建。依托学校学科资源开展课题研究和理论宣讲,持续深化“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建设,统筹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
简琨益以《精准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精神实质 担当边疆民族地区立德树人光荣使命》为题,阐释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目的,以及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融入高校主责主业的实践路径。同时结合云南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情况,就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分享。

全体在家校领导、党委委员,学校统一战线领导小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处主要负责人,以及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参加集体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