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近日,云南省艺办发布了“关于做好202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该项目的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社科规划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5万元/项,一般项目3万元/项,青年项目2万元/项。申报人结合自身实际,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各类别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可互转。
(二)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申报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一般项目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青年项目不受学历、职称(职务)限制,男性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2月7日后出生),女性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2月7日后出生)。
4.申报人须征得项目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工作单位在云南的在职博士后,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通过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项目研究,对本次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报人本次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规划艺术学项目,且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2.2025年12月7日前,省社科规划项目(含年度项目,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项目,社会智库、科普项目,“马工程”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等,下同)已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若所提交的结项材料未通过结项鉴定的,不予立项。
3.申报人申报了省社科规划其他暂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可以申报本项目;若获得其他项目立项的,本次不再立项。
4.截至2025年12月7日,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撤项不满5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报人的名义申报。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报本项目。
9.立项后凡以省社科规划艺术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须标注“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艺术学项目资助”;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申报人违反上述规定申报的,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被撤项的项目,除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资助经费外,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二、申报指标
2026年省社科规划艺术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指标为3项。
三、我校申报时间截点
1、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为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点,请各科研秘书将本部门申报电子材料(活页、申报清单)发至邮箱yncjsk@ynufe.edu.cn, 活页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将丧失本次申报资格。
2、学校推荐评审
12月1-3日为学校推荐评审时间,我校将严格按照云南省社科规划办社科项目评审标准和程序,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3、网上申报
获得推荐资格申报人通过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研管理系统(https://ynskghxm.ynxc.gov.cn/new/s/2024/lyr/zsxt/)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以该系统提示为准。申报人在12月4日前登录系统,按照系统模块填写,系统生成《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同时上传《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艺术学项目论证活页》。
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12月5日上午10:30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盖章齐全。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将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地址:致远楼106室 邮箱:yncjsk@ynufe.edu.cn
联系人:朱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03014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