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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宁校区图书馆清理读者遗留物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3点击: 发布人:图书馆

安宁校区读者:

为了恢复整洁有序的学习环境,安宁校区图书馆将于2026年1月16日14:00对图书馆内各处遗留的个人物品进行集中清理。具体措施如下:

1.清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宁校区图书馆内各自习区、阅览区、学习空间、走道、日间物品暂存处以及馆外诵读区等公共区域。

2.清理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储物类、便携家具类、食品类、生活用品类、文具类、电器类、电子产品类、图书类(含图书馆藏书)等。

3.读者自行处理时间:因数量较大、空间有限,为避免因清理搬运导致的物品丢失、损坏,请各位读者于即日起至1月16日13:00前务必及时将个人遗留物品全部取走。

4.遗留物品处理:未及时取走的遗留物品,图书馆将统一进行清理,集中存放至2026年3月25日。超过时间且无人认领的物品将视为遗弃物品,图书馆将进行相应处理。

5. 图书馆不承担因清理工作而发生的物品丢失或损坏责任。

温馨提示:请各位读者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要将食品、便携家具、电器等物品以及易燃易爆品带入图书馆,避免腐烂生虫影响图书文献的保存,破坏图书馆的环境,造成安全隐患。同时,管理好携带的个人物品,离馆时请及时带走。




图书馆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