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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2026年批次纵向项目结余经费回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30点击: 发布人:

校属各单位:

依据《云南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校科发〔2024〕7号)《云南财经大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发〔2022〕2号)《云南财经大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发〔2022〕3号)《云南财经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发〔2022〕4号)《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10号)等关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的规定,现针对2026年批次纵向项目发布结余经费回收通知。

一、本批次清理对象

截至2026年9月30日,已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超过2年未使用完结余经费的纵向项目,共计607项。具体项目明细将单独发给各科研秘书通知。

二、工作提示

1.2026年9月30日,科学技术处发布工作通知,公告纳入本批次清理范围的项目。

2.2026年9月30日至10月7日期间,请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核对项目信息,如有问题请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0月10日统一反馈到科学技术处。

3.2026年10月30日上午12:00前,项目负责人仍可以在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范围内正常开支和使用该项目结余经费。请10月30日上午12:00前在财务系统提交报销的老师,于10月30日下午5:30前完成投单。请注意,未按时投单的,将直接驳回该报销业务。

4.自10月30日12:00起,不再受理新申请报销项目。若发生退单,请修改报销单,不可重新发起。特殊情况,请与会计窗口具体确认。

5.2026年10月31日起,科学技术处按照规定冻结本批次涉及的所有纵向项目结余经费,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收回学校统筹。

6.2026年11月至12月,项目负责人(教育厅课题和校级课题除外)后续可以在结余资金额度内,根据研究任务的需要编制项目申请书,向学校申请相关科研项目,经批准后立项建设并拨付经费。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5125603


科学技术处 

2026年9月30日